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: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

日期:2016/4/18   发布者:三众科技 浏览:59153 复制

 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:通过《中共中央关于推荐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: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。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。创新农村金融体制,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,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、合作性金融、政策性金融相结合,资本充足、功能健全、服务完善、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。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。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。

 


典型案例
  • 山东省金乡供销京信联合社2019-03-30
  • 贵州省威信县供销社2019-03-30
  • 河南省叶县供销农信合作社2019-03-30
  • 江西省渝水供销明钰合作社2019-03-30
  • 安徽省天长市供销社元通资金互助社2019-03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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